6th Nov 2008
早上来到工作岗位,立刻看看今天要办的案件,看哪个已经开始,哪个还没有。这个名字,被删除了,哦,是我昨天见的病人,难怪那么熟悉,被注明紧急动手术中。怎么啦,待不及吗?已经是安排好今早动手术剖腹产儿的,孩子还是等待得不耐烦要早点来到这世上!哈哈。。。只可惜,真实的情况并非我想的那么理想。
再转眼看看今早突发案件的名单,奇怪,这名字怎么又那么熟悉?原来就是被删除名字的那位病人,只是有样东西引起我的注意!紧急手术的原因是2nd twin生不出来,而且已经死在腹中!
真是不安不爽的一个突来的转变!昨天才开开心心谈着隔天手术麻醉的方式,准备着迎接两个孩子的诞生,只可惜在我离开后的几个小时就开始着恶梦!其实想想,正确来说,真正的恶梦已经在她进院时开始!
什么地方出错?医生的错?跟几个医生还有专科医生拿了病历来阅读,怎么搞的?有没有搞错?院方赔定啦!家人不采取法律行动就真的奇啦!
明知道孩子有不妥,况且已经超过时间还没生,就该进院当天动手术,怎么还等个两天呢?如果当天动手术,今天的结果就会不同,完完全全的不同!是命运的安排吗?真可怜啊,孩子刚来到这世界短短四十个星期,还没来得及出世就走了!可悲!
部门不肯认错,要病人同意解剖孩子的死因,认为孩子本身有问题,不是医生的决定错误。如果家人不同意,死因成迷,那怪院方的理由就不能成立!真厉害,看准为人父母的心,有谁会同意让孩子被解剖?死了,还要割这割那,心都会碎掉。不解剖又不能,怎么取舍?算吗?
对于我们的看法,找出死因是因该,但很明显是院方的错,因为没有理由拖延开刀,除非病人不同意。可病人只有听的份,哪有做决定的能力呢?如果院方可以解答为何拖延开刀的好理由,那解剖就是解开这死因的唯一方法。
不管怎么雄辩,事实已经很清楚,干脆一个认错,一个了断,也许不会把事情弄得跟糟,不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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